鳳陽知府看著縣令的回文,一瞬間產生錯覺:這個縣令是不是在云南吃多了菌子?
鳳陽縣令在回文中毫不留情地駁斥了知府的訓斥,聲稱自己自幼苦讀圣賢書,中舉選官后立志“為官一任造福一方”,來到鳳陽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,深入基層勘察協調,終于為鳳陽人民尋得一條致富脫貧之路!自己心系百姓,攻堅克難,在所不辭!
回文還說以鳳陽之土覆鳳陽皇陵,正是所謂的“身土不二”,此概念流行于大明藩屬朝鮮國,吾皇明豈可不如高麗么?
回文最后幾句話說得非常重:“為人臣者,以富樂民為功,以貧苦民為罪,此為為官之根本,不可忘卻。”暗戳戳地指知府不關心民生。
在知府的認知中,鳳陽知縣是一名官場混子,想的就是熬過這一屆,臨退休前提升一級,在哪個府里擔任個五、六品推官一類的職務,然后光榮致仕。
想不到這個知縣敢正面硬杠!這是喝了多少假酒?這種憤青的心態,只有剛考中進士的菜雞才會有!
但是知府還真是拿知縣沒辦法。大明王朝的政治體制是中央集權制,文官都是由吏部任免,都察院考核。知府與知縣并無隸屬關系,能對知縣挑刺的只有道御史、按察使、巡撫這種掛著御史銜的官員。
但是,此時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等處的叢蘭大人,能站在自己一邊嗎?估計這種破事,他連眼皮都不會夾一下。
而且從太祖高皇帝開始,為防止出現操、莽之類的權臣而設計一個“小大相制、以卑制尊”的體制,鼓勵下級官員攻訐、制約上級。知府本來也無權干涉知縣施政,鳳陽府只是占了府縣一體的便宜,府縣權責模糊。在別的地方,知府、巡撫這類官衙,都是盡量設在城市之外的鎮上,以免被說成奪地方官之權。
知府沉吟不語,吩咐下人請來自己的張師爺,把鳳陽知縣回文遞過去,問道:“張先生,你怎么看?”
張師爺看過回文也是暗暗吃驚,對知府說:“我去找鳳陽縣夏師爺問問,這里面必有蹊蹺。”
因為大明體制,地方官互不見面只以公文來往,而文件都要存檔。所以正大光明的公文官話背后,往往是師爺之間私下代東家互相勾兌。知府張師爺與夏師爺同在一城,也是經常攢飯局的。
眼下兩位師爺坐在太白酒樓雅間里,張師爺開門見山:“縣尊意欲何為?”
夏師爺反問道:“府尊又意欲何為?”
張師爺苦笑一聲說:“府尊想博一個勇斗權閹的名聲罷了。”
知府的策略也很常規套路。先從外圍入手,搞倒知縣,找出知縣巴結守備太監,將公地轉為軍屯、實則為太監斂財的證據,乘著劉瑾被千刀萬剮的東風,再斗倒一名權閹,于是知府聲譽鵲起,這種資歷很容易被人記住,在升遷方面就有很大的優勢。
一般來說,四品知府再往上就是布政使、按察使,如評為卓異,甚至可能平調進京,對于地方官來說平調進京就是升一級。
而且有了這個資歷,在廷推時,只要知府被提名,想反對他的人就要冒著政治不正確,阿附閹宦的風險。
即使斗爭失敗,知府大不了致仕,但是風頭一過,起復也非常容易。
夏師爺大致明白了知府的用心,說道:“前任知府羅玹與前任守備太監閻宣的事,府尊忘記了嗎?”
夏師爺說的是正德七年,鳳陽前任知府羅玹剛上任時拜會當時中都守備太監閻宣,兩人為見面禮儀之事而爭吵,最后南直按察使不得不把羅玹調到其他地方當知府,而閻宣若無其事。
張師爺說:“這不正好嗎?鳳陽知府誰愛當誰當,換個地方正好。”
夏師爺怒道:“府尊也不能拿我的東家開刀!”
張師爺寬慰說:“知府希望縣令反戈一擊,府縣聯手勇斗權閹。”
夏師爺表示這次不能為東家做主,兩人不再談公事,酒足飯飽盡歡而散。
第二天楊植又溜溜達達進了縣衙,不出意外地又被叫去書房。
“情況就是這么個情況,”夏師爺把知府的底牌介紹完后,說:“你出的餿主意,定要反擊知府,本來也不至于如此。”
楊植回想了一下,大明王朝近三百年,擔任過鳳陽知府或知縣的,就沒有在史書中知名的士人。估計鳳陽地方官難當,是一個大坑,人人避之不及,所以極有可能來此地上任的官員上面沒人,被吏部文選司郎中隨意選來的。